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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快讯|安徽力华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集中清偿工作顺利开展

2021/6/9

安徽力华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华公司)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凤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凤阳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裁定受理力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力华公司管理人。2018年6月29日经管理人申请,凤阳法院裁定宣告力华公司破产。

2021年6月3日,力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凤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上高票通过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已清偿职工债权260余万元。

2021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凤阳法院指导下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债权及分配方式开展债权集中清偿工作,共发放普通债权清偿款25笔,总金额1003607.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