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4
提高破产质效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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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力华公司“执转破”案件审理期间,管理人垫付资金用于优先清偿职工债权,将社会隐患降至最低,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应得利益,实现了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力华公司参观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开报道本案,赢得百万网友围观、点赞。
一个鲜活的案例,就是一次营商环境的优化。作为“执转破“案件,不仅从根本上减少执行案件存量。且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成功化解各方矛盾,公平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有利于快速清理“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范本。
安徽力华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华公司)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凤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凤阳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裁定受理力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力华公司管理人。2018年6月29日经管理人申请,凤阳法院裁定宣告力华公司破产。
2021年6月3日,力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凤阳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6位,对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意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36位,占到会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87%,该表决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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