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5
关于滁州锦福元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通知
2019年6月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滁州锦福元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通过竞争方式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滁州锦福元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8月15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C座15楼,联系人:吴广远18805501937、侯朝阳13965957332)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黄山路522号)召开,详情如下:
![]()
![]()
![]()
![]()
![]()
![]()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01925号-1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