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 有两则关于法律的新闻 , 因被误读而“一石激起千层浪” , 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 引来网民拍砖无数 , 引起法律人哭笑不得并忧心一片。
其一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 6 种纠纷情形 , 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 : 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 , 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 , 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 , 不予支持。这一建议被一些媒体误读为“要求复婚不予支持” , 指责“法院不懂法” !
其二 , 因房价持续下跌 , 温州部分购房者要求退房 , 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向购房者丁某等提起继续履约的诉讼并胜诉。购房者丁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 被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网民又简单地误读为“不买房进班房” , 舆论一时哗然 , 批评声不绝于耳。
前一则新闻的主旨是法律无法甄别离婚的“真假” , 法律也不能对假离婚作出干涉。现实中为了房子签订假离婚协议的夫妻一方 , 想要推翻这个协议 , 除非能够提供合法的证据 , 如受到胁迫或欺诈等 , 否则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对象是“申请离婚协议无效” , 而有关人士误读为“申请复婚”。后一则新闻也遭遇同样的尴尬 , 丁某“进班房” , 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才是根本原因 , 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 , 更是法律权威的具体表现 , 但网友误读为“不买房进班房”。这些误读经过网络等媒体扩散 , 引起网民的围观、热议甚至声讨 , 差点形成了网络公共事件。
造成法律屡被误读的原因 , 一方面 , 媒体难辞其咎 , 个别媒体为了点击率 , 追求“短平快” , 对投稿文章审查不严 , 把关不准 , 对法律问题研究不透 , 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清 , 使法律误读文章频现;另一方面 , 一些作者本身并非法律工作者 , 对法律的理解过于浅显 , 以简单的、通常的、经验的事理推论法律的适用 , 容易陷入形式主义的窠臼 , 他们或断章取义 , 或以偏概全 , 或机械归纳 , 把自己因误读而形成的文章投诸媒体。另外 , 网民的推波助澜也加剧了误读 , 我国有庞大的网络大军 , 网民们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 , 也喜欢人云亦云 , 使被误读的法律得以在围观中刻意放大 , 造成极大影响。
实现中国梦 ,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最首要的应当实现法治梦 , 实现依法治国。在这个历史进程中 , 必须树立法制权威 , 形成有法可依 , 有法必依 , 执法必严 , 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毫无疑问 , 类似“要求复婚不予支持”和“不买房进班房”等对法律的断章取义 , 误听误读 , 不但容易混淆视听 , 引起思想混乱 , 甚至直接影响法律和有关司法政策的顺利实施。
面对法律被频频误读的现象 , 人们应当警醒 , 各类媒体应当加强法律修养 , 深刻理解把握法律精神 , 审慎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法律工作部门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普及 , 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 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的出台 , 应当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沟通、解释 , 以得到最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 只有杜绝了法律误读事件的发生 , 法治梦的实现才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