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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15/12/25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申请,已于2015年3月20日裁定受理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5年3月20日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法庭准时召开。对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且通过重整计划草案。